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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作者: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来源: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时间:2017-08-0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决定,我市教育系统丹阳市练湖中心校等5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者户籍不限;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8月31日至198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不限师范类,对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二楼招聘大厅(丹阳市云阳路32号,下同)。

3.报名手续和材料:应聘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

4.资格审查:报名受理人员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留存)认真进行初审。拟录用公示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报名截止后,丹阳市教育局汇总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丹阳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网上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8月23日上午8:30-11:30,到丹阳市人才市场二楼招聘大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详见《岗位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由丹阳市教育局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小学科学教师、科技辅导教师的专业技能测试:实验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等。

2.信息奥赛教练的专业技能测试:学科竞赛解题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3.篮球教练的专业技能测试:篮球专业技能等。

4.声乐辅导教师的专业技能测试:声乐技能、钢琴弹唱等。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合成计算。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8月23日下午15:00-18:00,凭本人身份证到丹阳市人才市场二楼招聘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dypxzx.com/)公布,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为准,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且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单项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且不予录取。

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

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各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符合招考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511—86569065;监督电话:0511--86571172、86524609。

 

 

丹阳市教育局

2017年8月9日

附件: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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