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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来源: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时间:2018-09-10

镇丹人社事招公告[2018]3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丹阳市委组织部、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决定,丹阳市委党校等57家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界定,请参照《2018年镇江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尚在处分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 9月25日9:00-9月27日16:00;

②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 月25日 9:00-9月28 日16:00;

③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 9 月25日9:00-9月29 日11: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能退还。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已应聘人员,可于9月30日9:00-11:30登录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9日-11日;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提供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677。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8:30-16:00,地点为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依据其岗位特点,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计算机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会计、审计)》、《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统计及其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法律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D类岗位考试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部分岗位考试方式和成绩合成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

拟聘人员的各单项考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各类岗位的考试均由各单位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查询。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咨询电话见《岗位表》,监督电话:0511- 86571172、0511-86926866

附件:丹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xls

      2018年镇江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丹阳市委组织部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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